厦门商会组织始建于1904年。厦门市工商联于1950年筹备,通过接收旧商会、整组各同业商会,于1953年1月建立,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 地方组织,厦门市政协组成界别之一。为适应对外开放需要,1988年,厦门市工商联经批准加挂“厦门市商会”牌 子。1990年又将“厦门市商会”改为“厦门总商会”。作为厦门工商界的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和多种商会职能 的民间商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传统,在各个历史时期为厦门的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至今已历十届。
为避免民营企业因财产保全引发资金链断裂、经营受阻等不利的连锁影响,厦门市努力构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体系,探索推行集约化保全工作机制,制订并试行《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指引》,在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运用变更保全标的物、保全财产融资、预售资金解冻、冻结资金归集等方式,为涉保全企业保留纾困重生通道即“生道保全”机制。该机制实施以来,厦门市两级法院保全后撤诉撤裁和解率达45.15%,已为117家被保全民营企业置换解冻账户239次、不动产459处,涉案资金25.9亿元,全力呵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