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精神,厦门市工商联根据《福建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四好”商会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闽联〔2023〕68号)和《厦门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商协会按照“四好”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商协会建设水平,涌现了一批自身建设过硬、作用发挥充分的“四好”商会。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近日,厦门市工商联依规范按程序,经各单位自评、申报推荐,市工商联业务部室量化考评、党组研究、公示,认定厦门市浙江商会等31家商协会为2023年度厦门市“四好”商会,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