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开展对台职业资格采认工作。在大陆率先探索对台职业资格采认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台职业资格采认的管理,为持续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范围、提升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便利化水平、更好地保障台胞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采用免理论考核、免综合评审的方式,对水平评价类的台湾职业资格按“非禁即享”原则予以直接采认,对准入类职业资格予以放宽限制;搭建服务平台,统一端口、统一管理,采取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台胞发放电子采认证书。目前,已完成195名台胞的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
二是梯次完善台湾人才政策体系。实施“一揽子”政策优待,开展两岸交流、就业创业等7大类专项改革,为来厦创业就业台湾人才提供5-30万免费人才公寓及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瞄准重点产业中坚骨干,累计评选57名台湾专业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薪酬补贴;聚焦台湾集成电路、医疗健康等优势产业精准给予分类补助,募集资金7.9亿元,投资台商项目2个4000余万元;瞄准吸引青年人才,修订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累计兑现扶持资金超4700万元,集聚台青人才1500余名。
三是多方联动搭建两岸人才交流平台。建立“以台引台”机制,设立台湾人才驿站,发挥台籍企业家、台青基地、台商协会、台胞联谊会等桥梁纽带作用,集聚台企1572家、台胞1.13万人;开展两岸高层次人才交流,从16所高校科研院所遴选58名台籍高层次人才成立“专家智库”,吸引北京大学、台湾大学、台湾科技大学等高校的260多名学者进行“产学研才”交流合作;建立“卓越创新中心”,举办“台企领袖班”“台籍创二代培训班”等26期专项活动,培养台籍企业人才8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