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海沧区委统战部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建章立制工作,从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坚持“立、改、废”并举,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契机,促进我区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先后修订完善了13项制度规定,使各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效开展、有序推进,增强了统战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科学性。
一是勤练“内功”,自身建设上“提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做好党委统一战线工作的牵头部门,机关强不强,表率作用好不好,直接影响统战工作的成效。为适应新时代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海沧区统战机关根据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领导、内部规范管理、工作机制运行、统战工作特殊性要求等,通过认真研究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部务会、工作例会、学习、保密、收发文、请销假6项制度76条规定,努力在政治站位、工作作风、基层基础、能力素质等四个方面实现新提升,为争当模范机关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苦练“外功”,团结联合上“扩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保障我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社会服务等基本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外代表性人士,参照上级及友邻统战部门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参政议政、有关会议2项制度规定,并通过设立3个“海沧区统一战线工作活动基地”,有效解决党派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等没有固定场地等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调整海沧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与各街道、村(居)共建双向服务基地的通知》,创新推动各民主党派支部等与村(居)开展双向共建,使海沧区多党合作事业更加走深走实,画好“同心圆”。
三是修练“气功”,严明纪律上“增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述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亲”“清”两篇文章,在与区纪委派驻组、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与各区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互动走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统战部内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统战部与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经费支持和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4项制度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区委统战部与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联谊交友活动,在牵头落实海沧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基础上,又专门针对区委统战部制定了“六加强、三不得”的联谊交友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统战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