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检查督办市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承办起草领导交办的机关公文,做好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的统稿,负责公文管理、机关保密工作,管理市委印章。
3、承办常委会、全委会、党员大会会务工作,负责相关的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4、负责牵头机关文明创建、绩效考评、综治考评,并汇总申报、准备迎检迎评。
5、编辑《厦门民革》、工作简讯、编写大事记,管理厦门民革网站。
6、负责文书档案整理、保管及提供使用,推行文书档案电脑化管理,提高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水平。
7、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及往来函件处理。
8、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预算、决算,做好预算实施和资金安排,处理资金收支、费用报销事务,管理专项经费、基层组织经费,负责发放工资、缴交社保,填报各项财务报表,加强内控建设,保管财务档案。
9、负责机关资产、财物管理,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用登记等工作。
10、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包括印刷、邮寄)、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垃圾分类等工作。
11、承担市委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社会服务工作。
12、联系老龄委、教科文卫体委。
1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组织处工作职责
1、制定组织工作、祖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发展,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
3、负责党员管理,包括党籍变动、信息变动、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党派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做好党员和骨干的培训,参与并做好市委换届、人事调整和干部推荐的基础性工作,收集特约人员履职情况。
5、负责基层组织和专委会的建设工作,包括筹建、换届、人事调整等。
6、协调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专委会工作,牵头推进专题活动和组织重大活动,处理一般性事务。
7、按照干部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办理机关人员的录用、任免、考核、退休、奖惩及相关的人事工资事务,处理编制、人事档案、出入境证件、个人事项报告等事务,处理相关软件系统管理工作和填报报表,服务离退休人员。
8、草拟有关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拟定有关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实施,参与或开展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9、承担市委重要会议、活动的相关工作。
10、策划和推进祖统工作,联系祖统委、经济委。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调研处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处室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向民革市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基层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论证及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3、做好协商议政、专题议政课题的调研组织、协调与论证工作。
4、做好党派提案、界别提案的沟通办理,跟踪答复、落实情况。
5、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拓宽知情渠道,联合开展课题调研。
6、指导、协调、推动基层组织和专委会开展调研工作,协助上级及兄弟省市民革组织来厦开展课题调研。
7、组织民革党员开展社会调查,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社情民意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承担相关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的前期调研、文稿撰写和报送。
8、负责民革市委对外宣传报道工作,邀请媒体关注和报道民革市委重要活动。
9、管理民革厦门市委微信公众号,及时上传相关宣传信息和公告、通知。
10、做好相关征文的动员、征集、评审等工作,并参与撰写重要征文。
11、做好参政议政和宣传信息成果的登记、统计、评分,负责参政议政工作表彰的具体工作。
12、主持宣调处主办的信息、宣传、调研等业务培训工作及相关会议。
13、联系妇工委、青工委、社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