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1947年11月12日,台盟在香港成立。台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爱国民主斗争;

更多>>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处

  宣传调研处

更多>>
章程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本盟是在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继承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根据当时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愿望,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本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爱国民主斗争;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本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

更多>>
领导班子
主 委:陈紫萱(女)
副主委: 直(女)
郭海峰
陈可芳(女)
 
  
主要职责

(一)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盟章盟史教育,特别是加强台盟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全面提高整体政治素质。加强组织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则原则,切实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台盟的活力和凝聚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 参政议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