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厦门市委员会主要职责

  

  民建厦门市委机关作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厦门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加强学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 组织实施民建市委全会、常委会以及主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4.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发展会员,指导基层组织建设,为各基层组织和工作机构的工作和活动提供服务。

5. 组织会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协商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政党理论研究等工作。

6. 开展宣传工作,打造宣传阵地,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传递民建声音,讲好民建故事,讲好多党合作故事。

7. 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会员培训,引导会员开展自我教育,不断增强参政党意识。激励广大会员立足本职,履职尽责。

8. 服务会员,办好“会员之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有关事宜。

9. 抓好机关制度建设,创建文明机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做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10. 完成民建中央和民建福建省委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