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厦门市委机关内设3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组织处和宣传调研处。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起草办公管理类工作总结、文件、报告;制定有关机关建设等规章制度,编写致公党市委《大事记》。
2、负责机关效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开展效能检查、信息报送、落实反馈等工作。
3、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提出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宣传督导等活动。
4、负责社会服务工作,组织策划并实施市委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做好爱心捐款、捐物的归集及转送工作。
5、负责联络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和留学人员工作,收集、编写有关海外洪门和侨情动态资料,处理海外信访件,协助落实有关政策。
6、负责承办致公党市委重大活动、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等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
7、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助领导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
8、负责统管机关财务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及有关报表、处理日常财务业务,审核报销公用经费。
9、负责机关资产管理、信访、安全保卫及其他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物品购置、资产保管与统计核销、房屋修缮、车辆管理、节假日值班安排、机关环境卫生督促检查。
10、负责致公党市委和办公室公章的保管与使用,文件收发与送批,信件、文件的取送,文书档案资料整理与保管,机关机要工作,开具介绍信、证明信及统一管理传真、安排文件打印复印等工作。
11、负责机关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联系联络,负责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联络工作;协助做好所联系的专委会和基层组织的工作。
12、完成相关业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其他工作。
(二)组织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工作,做好致公党市委和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做好基层组织的成立、撤销、合并等工作;加强联络员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发展。
2、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的入党、审查、报批等工作;加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移、注销及对违法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更新党员资料。
3、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工作,做好机关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变动、挂职交流、工资保险、辞职辞退和退休等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奖金变动,核定在职和退休人员福利待遇落实等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起草有关组织建设和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内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后备干部选拔、考核、培养、推荐、使用等工作;办好党务骨干暑期读书班和新党员培训班,推荐骨干党员参加上级和有关单位及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特约人员”的推荐、管理、使用和评议工作。
5、负责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组织发展报表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处公章保管和使用工作;协助做好所联系的专委会和基层组织的工作。
6、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调研工作,加强与各区、各高校统战部门的联系,做好走访基层组织状况调研工作,提出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7、完成相关业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其他工作。
(三)宣传调研处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制定领导班子和机关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基层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了解基层党员思想动态;办好《厦门致公》微信公众号,做好日常通讯报道编辑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助做好“政协视点”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2、负责有关参政议政、宣传工作总结、报告、决定等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做好致公党市委和中共厦门市委政党协商、在人民政协参加政治协商,以及参加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组织的相关协商议政等发言材料的准备工作;做好课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宣传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调研处公章保管与使用。
3、负责课题调研工作。做好课题方向指南、申请、审核、立项、跟踪、验收、转化、反馈等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做好《呈阅件》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4、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加强信息和反映社情民意骨干队伍建设,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5、负责政协提案等相关工作。做好课题转化为政协提案工作,组织做好党派和界别政协提案提交和反馈、政协大会发言、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的推荐等工作,做好致公党界别联络相关工作。
6、组织做好参政议政骨干培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研修班的各项工作,协助做好所联系的专委会和基层组织的工作。
7、完成相关业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