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民盟厦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
在机关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民盟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黄敏沁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民盟厦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民盟厦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规则》、《中国民主同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推选黄敏沁为民盟厦门市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傅春芳、贺达海为副主任,任命李桂娟为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敏沁指出,民盟市委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是积极适应新时代民主党派发展需要、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她对委员们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依章依规履行监督职能,精准有效地做好监督工作。三要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严于律己,自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对盟员反应较强烈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进行调查,公共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四要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长效的监督机制,是提升监督水平的重要举措,实践中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