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机关持续探索推进涉台帮教管理工作

近年来,厦门检察机关深入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建立集中管辖、集中办理的统一归口模式,实行涉台司法工作专门化、专业化。主要做法如下:

一、设立涉台专门工作办事处。市检察院成立涉台案件办公室(现更名为第二检察部),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唯一保留有涉台专门工作机构的设区市检察院;在海沧区设立涉台检察室,检察院设立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检察院受理的涉台检察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

二、完善涉台帮教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全省首创涉台检察帮教机制,填补对不起诉人及非羁押诉讼人员帮教管理的空白,积极探索推进涉台帮教管理工作,完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取得实效,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一是成立帮教基地。深化落实《关于建立涉台检察帮教基地的实施方案》,明确帮教对象,先后在台企厦门聚荣兴纸业有限公司、厦门启达台享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建立涉台检察帮教基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帮扶以及临时救助,是厦门检察机关首次设立的涉台检察帮教基地。二是协同“一室一员”。将台胞检察联络员纳入管护帮教小组,制定“一对一”帮教管理方案,进行思想、法治教育及心理辅导,建立帮教档案及定期考评机制。探索创新台胞检察联络员作为无保证人、无保证金、无固定职业或住所的台胞取保候审保证人协助开展帮教工作。三是多方参与帮扶。引入科研力量,联合开展台湾地区被告人社区矫正等理论课题研究。联合台港澳办、街道社区、台商协会等共同开展台湾地区帮教对象安置工作。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对台湾地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培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