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会组织始建于1904年。厦门市工商联于1950年筹备,通过接收旧商会、整组各同业商会,于1953年1月建立,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 地方组织,厦门市政协组成界别之一。为适应对外开放需要,1988年,厦门市工商联经批准加挂“厦门市商会”牌 子。1990年又将“厦门市商会”改为“厦门总商会”。作为厦门工商界的具有统战性质的人民团体和多种商会职能 的民间商会,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传统,在各个历史时期为厦门的经济发 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至今已历十届。
近日,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政策结合国家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统筹衔接省、市已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系列举措以及各类专项政策措施,包括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激发民间投资、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5大方面23条,既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又与时俱进谋实招、求实效,努力让推出的各项政策举措更加精准有效、落到实处,获得企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