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命名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作者:市民宗局 | 2022-04-02

 

    依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规定,市民宗局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突出基层导向、把握类型均衡,经前期摸底、基层推荐、严格评审研究,并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命名9家单位为“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名单如下:

厦门外国语学校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

厦门马尔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南社区

湖里区湖里街道徐厝社区

海沧区新阳街道兴祥社区   

同安区祥平街道芸溪社区

翔安区马巷街道后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