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市民宗局、财政局联合在南普陀寺举办报告会,宣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各区民宗局负责人、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人登主持。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陈健全面讲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必要性和过程,系统解读《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就贯彻落实中有关问题深入探讨。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吃透精神。市区相关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学习,深刻认识制定《办法》的重要性,提高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和精准度。二要扎实抓好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逐条对照《办法》的有关要求,深入查摆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三要切实负起责任。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各宗教团体要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帮助查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全面负起本场所的财务管理责任,财务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