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代表市政府受理侨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诉,维护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代理案件处理、内外交流及相关业务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中心全称为“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为市委统战部下属全民事业单位,无设立科室,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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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主要任务是:继续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业务信息、咨询服务,维护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要求,配合市委统战部和有关部门,推介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招商项目信息和营商环境,为侨资企业和海外侨商提供咨询服务;组织侨资企业和海外侨商参加招商活动,走访慰问侨资企业,促进在厦侨资企业增资扩产,吸引外地侨企侨商等来厦投资兴业。 2.受理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诉求,维护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受理市委统战部转来的侨资企业和海外侨商的求助案件,配合市委统战部协调解决重点投资项目难题。受理本市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诉求,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涉及法律的投诉和求助案件,或是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开展内外交流及相关业务服务。组织在厦侨资企业参加投洽会等各类活动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商务活动,同时促进本地侨资企业和外地侨资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单独组团或随市有关部门出访团走访海外重点侨商和社团,开展海外侨力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增进侨资企业与海内外侨商的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侨资企业和侨商的宣传推介。 4.作为秘书长单位,推动市侨资企业协会开展工作。从工作人员聘请、会员甄选、骨干培养、会长联络等方面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协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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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87.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62万元,增长27.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
(二)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87.2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62万元,增长2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2.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6.43万元,公用支出15.83万元; 2.项目支出25.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2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62万元,增长27.7%,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从而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6.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联络中心的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1.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 ||||||||
暂无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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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组织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安排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 |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厦门联络中心为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