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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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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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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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职业教育、民办教育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出谋献策;(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传承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三)加强与职业教育界人士联系,了解并反映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服务好广大社员,反映社员的合理诉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四)开展温暖工程等公益事业;(五)支持并指导团体职业院校办学实践,提高办学质量;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评比、竞赛、评估等活动;(六)密切与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促进职业教育交流合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人员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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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主要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勇立潮头、勇毅前行,着力推进职教社工作提质增效,为厦门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凝聚共识,把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职教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举办社委和团体职业院校骨干培训班,在教师节期间慰问教师代表,团结引领广大社员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宣传信息(意识形态)工作交流座谈会,强化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紧扣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召开团体职业院校领导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助力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举办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展示职业教育成果,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举办“同心·职教杯”篮球赛事,助力团体职业院校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继续开展“温暖工程”助学和“爱心厦门”建设、“爱心结对”帮扶,做细做实“为民办实事”工作。传承弘扬“嘉庚精神”,强化陈嘉庚职业教育思想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社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深入开展课题调研,着力提升建言献策质量。 三、坚持对外交流,促进海内外职教合作 组织社委及团体职业院校领导骨干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参加总社和省社研讨会、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校际交流,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做好第十五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筹备、协调和会务等工作,助力两岸融合发展。召开团体职业院校在厦台籍教师座谈会,加强联谊交流、增进同胞情谊、促进厦台职教合作。保持与港澳职业教育团体和人士的沟通联系,探索厦港澳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新途径。召开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四、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加强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创业队伍。不断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改革“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根据总社、省社的部署安排,做好我社参加总社、省社换届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着力提升“社员小组”、“社员之家”建设成效,推动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开展,扩大职教社社会影响。坚持质量优先原则,持续发展壮大组织队伍,努力打造在统一战线中发挥作用、在职业教育界有影响力、充满生机活力的职教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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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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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收入预算为288.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305.91万元,下降5.5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9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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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支出预算为288.9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305.91万元,下降5.5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9.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3.19万元,公用支出36.79万元; 2.项目支出29.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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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9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305.91万元,下降5.53%,主要是由于规范人员津补贴导致经费下降。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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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4.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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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社委和团体职业院校骨干培训班;组织团体职业院校宣传信息工作座谈会;组织年度课题调研;组织社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开展教师节教师代表座谈及社委老领导慰问活动;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举办团体职业院校领导工作座谈会;举办“同心·职教杯”篮球赛; 开展“温暖工程”助学工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台港澳及海外职业教育交流(承办2023年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工作,召开金砖基地建设座谈会、在厦台籍教师座谈会,开展台港澳职业教育交流)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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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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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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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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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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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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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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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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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访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总社、省社、兄弟社领导来厦调研及台、港、澳职业界人士来访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0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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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规模小无此项目。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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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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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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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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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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