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台湾同胞谊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广泛联络国内外台湾同胞及民众团体,增进乡亲情谊,对前来大陆寻祖、探亲、访友、寻人、旅游、升学、定居的台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待、服务、安置等各项工作。

(二)积极协助来大陆经商、投资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交流的台胞,增强台湾各族同胞同祖国各族同胞的爱国大团结。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台湾同胞谊会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台湾同胞谊会

全额拨款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门市台湾同胞谊会主要任务是:秉承联谊、服务、团结的宗旨,依托乡情亲情独特优势,广泛团结台湾同胞,促进两岸交流交往,促进两岸民间融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台胞服务力度;

(二)拓宽服务的深度广度;

(三)深化两岸交流交往。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5年收入预算为1242.0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2.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5年支出预算为1242.0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4年预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3.0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7.66万元,公用支出61.19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03.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2.0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7.2万元,增长3.0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4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03.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团体工作综合经费、老台胞补贴及扶困资金、厦台各项交流活动、参政议政及台湾公会管理等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10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1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7.9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无下级支出项级科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团组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只减不增,故没有增加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与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人民团体工作综合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给市台联用于服务在厦来厦台胞工作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各界台胞交流、管理及自身建设等。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民主党派工作综合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委统〔2019〕15号)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市委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民主党派党建经费、新党员培训班、基层组织骨干培训班、社会服务经费以及台联服务台胞工作经费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1月至2025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和使用方向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表十

(二)参政议政调研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给各民主党派市委用于开展调研、培训活动的专项经费,更好地调动台胞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民主党派调研培训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委统〔2019〕17号)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市委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为参政议政服务的各类课题调研经费,参政议政评选奖励及宣传经费,编写信息、奖励经费以及学习培训经费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1月至2025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和使用方向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表十

(三)老台胞补贴及扶困资金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厦门市台联用于开展老龄台胞生活补贴及困难台胞生活补贴的专项经费,更好地服务在厦定居的台胞。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定居台胞扶贫济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台联〔2021〕9号)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台联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老龄台胞及老龄台胞遗偶的生活补贴;困难台胞的生活补贴;定居台胞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的专项经费,更好地服务在厦定居的台胞。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1月至2025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和使用方向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7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5万元,增长5.07%。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4年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6.45%,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较上年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12月31日,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x

2025年度厦门市台湾同胞联谊会预算说明.pdf